【金融说法】济宁一司机酒驾玩掉包骗保不成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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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私家车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增加了很多,车辆的保险就变得非常重要。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钻起了理赔制度的空子,车险骗保现象也时有发生。最近,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经侦大队就破获一起典型的保险诈骗案,涉案金额不高,但本案涉案人员多达8名,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一起来看一下。
案 情
前不久,在兖州龙桥南路,一辆捷达车与一辆奥迪车发生碰撞,奥迪车损坏,因为捷达车主董某是酒后驾驶,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几个人商量后开始了他们的骗保之路。
首先,骗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捷达车主董某向奥迪车主苏某支付3万元“封口费”后,找来颜某顶替为捷达车驾驶员,随后几人向兖州交警大队作出虚假陈述,骗取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二,骗取保险理赔款。捷达车主董某和负责顶替的颜某等人拿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捷达车参保公司兖州安诚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但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在理赔勘查时,发现了存在更换驾驶员的嫌疑,因此拒绝赔偿,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保险公司拒赔后,奥迪车车主苏某,因为不甘心无法提车,又展开了新的骗局。
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陈玉光
相关的奥迪车在济宁4s店维修产生的费用是9.3万元。奥迪车车主想提事故车出来。就得交付这9.3万元。但是捷达车车主,由于兖州安诚保险公司拒赔。没办法让这个车提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动起了歪脑筋。他们商定。通过奥迪车车主所投保的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取得9.3万元的赔偿费。把车辆提出来。
案 情
车险的代位求偿,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时,车主可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提交申请材料,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保险金。然后将自己的追偿权转让给己方保险公司,向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本案中,奥迪车主苏某和4S店工作人员路某,在明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靠虚假陈诉骗领的,以及捷达车主董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保险诈骗受案调查的情况下,依然想通过代位求偿的手段骗取保险理赔款。他们在兖州安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王某的帮助下,非法获得了捷达车主董某和负责顶替的颜某的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信息,向奥迪车参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申请代位求偿的相关材料,最终骗取了保险赔偿费9.3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理赔分部经理 张强
首先感谢咱们兖州区经侦支队 为我们公司追回了9万多的理赔款 下一步我们公司也加大一些案件的审查力度 和各家保险公司合作 一些信息互通 和区经侦大队加深加强合作 打击这种金融诈骗 保险诈骗之类的不法活动。
案 情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非法获取保险金,违反保险法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实,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即构成保险诈骗罪。
本案经兖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捷达车车主董某、顶替的颜某、奥迪车车主苏某等人构成 保险诈骗罪,同时奥迪车车主苏某还非法获取董某、颜某的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协助他进行保险诈骗的4S店工作人员路某,兖州安诚保险公司王某等人,也分别以保险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到两年不等、缓刑执行,并处罚金等相应处罚。
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张东华
维护保险领域经营秩序 防范经营风险 是我们公安经侦部门一项主要职责 今后 我们将与金融监管部门 各大保险公司加强配合 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骗保行为 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不要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以免给个人 给家庭 给社会 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因为一点蝇头小利
涉案的8个人被判刑
8个家庭受到影响
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个案件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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